项目名称:崇山校区生活垃圾、硬质垃圾和绿化垃圾的清运排放
一、经费预算:17.5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和硬质垃圾12万元、绿化垃圾5.5万元)。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车辆要求:
1.生活垃圾:全封闭压缩生活垃圾清运车。
2.硬质垃圾:硬质垃圾排放专用车。
3.绿化垃圾:绿化垃圾排放专用车,需要两种车型:中型车长4米、宽2.1米、高0.8米,大型车长8米、宽2.4米、高1.7米。两种车型均需具备,每次依据绿化垃圾大小、多少等情况选择车辆。
四、清运时间: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日约650袋-750袋),每日至少一次,上午9:00-10:30 或者下午13:30-15:00,如学校有特殊需要,按照学校要求。
2.硬质垃圾、绿化垃圾:按照学校要求定期排放。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硬质垃圾年均约60-80车。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在原有服务内容和价格等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
六、付款方式:
1.生活垃圾、硬质垃圾:包年结算(最高总限价12万元),每季度结算一次。
2.绿化垃圾:按实际清运车次结算(最高总限价5.5万元,中型车最高限价350元/车、大型车最高限价1750元/车),按季度结款。
七、其他要求:
1.负责装卸车。
2.结款时需开具行业发票。
3.标书一式三份密封胶印。材料密封报送,封条加盖公章。
4.提供清运车辆照片,附在标书内。
八、时间安排
各单位投递标书时间2023年7月13日10:00—11:00将密封投递文件送至辽宁大学崇山校区。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190091911
后勤发展集团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