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学生寝室搬家项目
二、项目预算:49000元
经费来源:辽宁大学综合服务中心经费。
报价超过此预算视为废标;本次中标原则为最低价中标。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运输费用、包装材料费用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搬家时间:2025年9月2日,早上6:00开始,当天完成
四、搬家内容
搬家地点及数量:将蒲河校区A2公寓266人、A4公寓36人、B3公寓126人、C1公寓343人、教师公寓10人,共781人的物品搬迁至D1、D2公寓。
注:D1、D2公寓各有一部电梯可使用,人均行李袋至少5个,行李袋规格90×130cm。
五、搬运要求
1.乙方必须派出足够的工人、车辆等搬家人员和设备,保证9月2日完成全部搬家服务。其中,乙方派出的搬家工人不得少于50人,云梯不得少于6辆、搬运货车不少于4辆。
2.按学生指定房间位置搬运物品,保持轻拿轻放。
3.物品搬运完成,与学生再次清点,对照清单核对数量与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按规定处理。
4.搬运完成后,及时清理搬运产生的垃圾与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并按学校规定妥善处理,保持现场整洁。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提供搬家服务、监督整改不达标的服务,验收物品并就乙方致损丢失情况索赔,服务不当可投诉维权;需按约付费,提前提供准确清单与要求、清理通道,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自担保管不善的损失。
2.乙方有权按约收费,就甲方致损要求赔偿、信息有误致损要求补偿;有义务按约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合理调配资源保障搬运安全高效,妥善保管物品,依约赔偿自身致损丢失情况,遵守甲方场所规定,保守其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
3.乙方须对其在服务期内搬迁、装卸等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和交通等事故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搬家任务,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搬家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部费用。
八、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8月29-30日9:00-16:00,联系人:闻老师,电话:15940404853。
十、招投标安排:
各投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打印胶装5份,密封包装,标书格式可自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14:00-15:00之间将投标文件送交至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后勤发展集团一楼会议室。
咨询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8040039885
后勤发展集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