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1.项目名称:桃李园食堂引进合作档口项目
2.基本情况:
包号 |
地址 |
经营项目:餐饮 |
面积 (m²) |
物业服务费底价(万元) |
1 |
桃李园食堂 一楼东北角 |
水吧、饮料、炸鸡、汉堡、小食等 |
57 |
7 |
2 |
桃李园食堂 一楼东南角 |
特色饭店、简餐、饺子等 |
64 |
8 |
3 |
桃李园食堂 二楼东北角 |
麻辣香锅、锅仔、盖饭等 |
90.92 |
10.5 |
4 |
桃李园食堂 二楼东南角 |
春饼、炒菜、火锅等 |
91.42 |
10.5 |
注:物业服务费分10个月收取。若有更好的经营项目,经餐饮中心审批后可更改。
3.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餐饮中心每年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餐饮中心有权解除合同,若双方合作良好,无相关政策变化按照本次成交价格可续签2次)。
4.可兼投兼中,综合磋商。
二、投标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对一切经营活动的统一管理。
3.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收、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4.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消防、食品安全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三、经营要求
1.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经营者必须在营业前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方可经营。
3.经营者禁止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
4.经营者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原则上按照餐饮中心对原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统一采购,如涉及特许经营、加盟等情况,经餐饮中心批准后可自行采购。
5.经营者产生的洗消费、卫生费、残食清运费、水、电、燃气等费用每月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收取。
6.经营者自行负责档口的装修,装修时严禁对消防设施遮挡及改动,装修前需向餐饮中心提供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经餐饮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7.经营者所经营的餐饮品类、价格需经餐饮中心审批,如有变更须经餐饮中心审核后方可经营,不得与同一层食堂现有品种产生冲突。
8.经营者不得擅自停业、出租和部分出租、转让等。
四、文件提交
文件一式三份、密封胶装,2024年1月10日下班前送后勤发展集团办公室。电话:62202675。
后勤发展集团
2024年1月5日